要成為金融糾紛調解中心(調解中心)的調解員 / 仲裁員,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資格要求:
認可培訓課程由本中心遴選委員會核准,內容包括:
可以。閣下可在完成認可培訓課程後兩年內,累積相關經驗後再申請成為本中心名單上的調解員或仲裁員。
現時收費為港幣三千元(包括自修教材、課堂及考核費用),如費用有可能更改,另作通知。
本中心並不會向調解員及仲裁員收取納入名單費用。首次申請費為港幣二百元;而每兩年一次的續期費用為港幣二百元,並須於遞交續期申請表時一同繳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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